【慧聪消防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公安部消防局于2009年11月30日在西安市召开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来自设计、制造、研究和消防监督等部门的20名会议代表出席了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公安部消防局标准规范处、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有关领导到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关于规范编写工作准备情况的报告,并就规范编制大纲、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等进行了认真讨论。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范》作为通用类规范主要针对工程建设中电气设计提出。在民用建筑设计阶段,对建筑内电气防火设计加强规范,对于从源头上减少电气火灾隐患,降低建筑电气火灾的发生几率,遏制我国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率居高不下的势头起到重要作用。《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范》将于2011年12月底完成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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