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出台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12-03 08:20 出处:慧聪消防网 作者:北京市消防局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近日,由北京市公安局、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旅游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

【慧聪消防网】近日,由北京市公安局、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旅游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正式出台,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结合北京市实际,由九个部门联合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是关于制定该办法的意义、依据、实施范围、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等的规定;第二章是关于各相关部门职责的规定,包括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习、审批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第三章是关于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的规定,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经费投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班、设立消防宣传栏、组织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志愿消防服务等;第四章是关于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申请、批准及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等的规定;第五章是关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奖励和处罚的规定;第六章是附则。

2009年6月1日,由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该规定,按照市公安局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由消防局宣传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形成《北京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前后两次征求市教委、民政局、人力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文化局、安监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八个部门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经各部门同意,联合发布《北京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该办法的施行,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