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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防新法规 “校外午托”须有两扇门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10-15 11:09 出处:http://gd.news.sina.com.cn 作者:杨磊 罗莎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深圳“校外午托”场所数量不足、资质欠缺的问题已经困扰深圳多年,并曾引发深圳分管市长的关注,旨在保障学童基本安全的《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于近日获市政府同

【慧聪消防网】深圳“校外午托”场所数量不足、资质欠缺的问题已经困扰深圳多年,并曾引发深圳分管市长的关注,旨在保障学童基本安全的《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于近日获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实施。据悉,《指引》首次明确了校外午托机构设置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涉及安全出口、装修材料、安全监护等细节问题,并对消防责任人作出了明确约束。

据了解,由于校外午托服务在深圳需求较大,且成为许多家长关注的问题,很长一段时间内,大量学童都住在没有合法使用资质的场所内,消防隐患重重。与此同时,截至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规范对于校外午托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校外午托的机构在选择场所、如何装修、如何保证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缺乏可供参考的标准。为防范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火灾发生,市消防局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规定,制订了适应深圳消防情况的12条具体措施。

根据《指引》,校外午托场所应设在民用建筑的首层至3层,且必须设有独立的安全出口。校外午托场所不应设在工业厂房、仓储建筑等非民用建筑内;校外午托场所原则上不应设在居民住宅房内,当有实际困难必须将校外午托场所设置在居民住宅房内时,应设在首层,且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含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而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两个疏散门。

《指引》还明确,校外午托场所内,人员密度每床不得小于2.7平方米,且场所内房间窗户不得安装影响抢险救援的防盗网。而儿童休息时应有专人看管,各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同时,午托机构应配备一名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的安全监护老师,并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指引》同时规定,如果校外午托场所有厨房,必须单独设置,且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用砖墙分隔到顶,厨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场所内各部位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此外,校外午托场所必须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指引》还规定,校外午托场所的行政许可及备案范围参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新建和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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