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日程安排
时间
内 容
10月13日至15日
展览会报到: 一、报到时间 :9:00~16:30 二、报到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大门入口展览会报到处。三、注意事项:报到时,请认真清点所发展台工作人员工作证、餐证等数量,事后不补。
10月13日至15日
展览会布展: 一、布展时间:每日8:30~16:30凭展台工作人员工作证进馆布展。二、特装:各特装单位应在13日至15日17时前搭建布展完毕。确实不能完成的,可于15日17时后安排加班,最迟到21:00所有单位的特装应全部完成,同时断电闭馆。
10月16日
展览会开幕式: 一、时间:10月16日上午10:00至10:30 二、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前广场。三、开幕式程序: 1、领导致辞 2、领导剪彩 中国消防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 时间:10月16日15:30--18:00 地点:中国消防协会四楼会议室 展览会招待会: 一、时间:10月16日18:30至20:00 二、地点:广西大厦二楼多功能厅三、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总队)领导和国外消防民间组织代表。
10月16日至19日
展览会展出、技术报告会: 一、时间: 1、10月16日 11:00~16:30 2、10月17~18日 9:00~16:30 3、10月19日 9:00~14:00 二、进馆时间安排:每日8:00保安人员到达各馆,8:30工作人员开始入馆,9:00观众开始参观。 国际学术研讨会: 一、2009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国际学术会议时间:10月17日9:00—17:00 地点:中国消防协会四楼会议室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及技术标准研讨会时间:10月18日9:00—17:00 地点:中国消防协会四楼会议室
10月19日
撤展: 一、10月19日下午14:00开始撤展。二、展品经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出馆,各参展单位于13:30开始在新馆前平房组委会办公室办理手续。三、为避免混乱,请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企业先行撤展,租用特装展位的企业和搭建公司待标准展位企业撤出后再行撤展。
参展商展台工作人员作息时间表
日 期
内 容
10月16日(星期五)
8:00自总装一、二招待所发班车前往展馆(乘车地点:招待所大堂前); 8:30展台工作人员开始进馆; 10:00开幕式; 11:30~13:00 工作午餐(凭组委会餐证领取盒饭); 16:30结束参观接待工作; 17:00发班车回总装一、二招待所(发车地点:农展馆大门内侧)。
10月17日至18日(星期六~星期日)
8:00自总装一、二招待所发班车去展馆(乘车地点:招待所大堂前); 8:30展台工作人员开始进馆; 11:30~13:00 工作午餐(凭组委会餐证领取盒饭); 16:30结束参观接待工作; 17:00发班车回总装招待所(发车地点:农展馆大门内侧)。
10月19日(星期一)
8:00自总装一、二招待所发班车去展馆(乘车地点:招待所大堂前); 8:30展台工作人员开始进馆; 11:30~13:00 工作午餐(凭组委会餐证领取盒饭); 14:00开始撤展; 17:00发班车回总装招待所(发车地点:农展馆大门内侧)。
现场服务
服务项目
联 系 地 点
租用家具及修改眉板字、增减展板
1号馆和新馆内均设有展馆家具租用和展台修改办公室。
接驳电源、水源
农展馆大门内右侧,特装管理部。
打字、文印等
新馆4号门旁,商务中心。
参展商免费上网区
新馆A422~A425号展位
参展企业贸易洽谈区
组委会设立5个公共区域,供参展企业进行贸易洽谈活动使用,分别位于1号馆1005号、1029号展位和新馆B410号、C107号、C247号展位附近。
组委会办公室
在1号馆和新馆分别设有组委会办公室。1号馆办公室位于1030号展位,新馆办公室位于B304-B305号展位。
运输服务
现场运输服务商位于新馆C451号北京海关展位
主场搭建商
主场搭建商位于B464号展位,修改展位、租用家具等。
参展单位守则
1、参展企业如在展览会期间举办抽奖、文艺演出等促销活动,需提前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在外馆进行;
2、展览会期间展馆内任何单位的电视、音响设施的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
3、在展台搭建操作和材料选择等方面,应严格按照消防、环保、用电安全等有关规定执行;
4、各参展单位在布展、展出、撤展等各环节,应服从展览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5、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展区。严禁使用明火及电炉;
6、室内外任何展台、展板、展品不准埋压、圈占及遮挡消火栓和堵塞楼梯及通道。人行通道、防火通道、出入口处等必须保持畅通,不准堆放物品;
7、室外展位按照事先统一确定的位置布展,保持防火通道畅通,不得随意摆设和挪动;
8、参展厂商不得在展区内调漆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品进行清洗作业,严禁存放、使用压力容器。展台附近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和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器具;
9、严禁参展厂商私自使用违反规定的电器和私接电线。
10、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节取消参展商本次及今后的参展资格,或由相应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参展单位工作人员须知
1、展览会制作的证件是与会者的身份凭证,与会人员入馆及参加会议活动时均请佩带,不得转让、外借;
2、请按照日程安排和作息时间安排工作和准时乘车;
3、请按原订展位和组委会划定外场地位置布展,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转让、调换展位和使用其它区域,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展览资格;
4、为保证馆内卫生秩序和防火安全,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乱仍废弃物;
5、与会的伊斯兰工作人员,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以便妥善安排;
6、请自行与所住饭店联系办理回程票手续;
7、注意看管好展位家具和展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8、各场馆均安排有展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如有问题直接联系;
9、请自觉遵守大会组委会和展馆的各项规定、制度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院招待所:010-66359054、64625760
解放军总装备部第二招待所(飞月楼宾馆):010-66358688、66359421
农展宾馆:65096221、65096655
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中心:010-65096688
现场搭建展位、租用家具服务电话:15910946499,腾小姐
现场运输服务电话:13691597328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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