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发布关于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开展了多项国家标准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组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并于9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寄发给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欢迎各位委员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企事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应参照AQ/T9002的规定,并切实符合单位实际情况;预案的内容应通俗易懂,其中的专业术语应有说明;预案中的图标和重点危险源应有图例说明。
企事业单位应在预案编制后对预案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强化预案执行的有效性;并定期对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以保证预案的有效性。
预案编制要求
预案编制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消防安全工作三年以上。
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预案编制原则
在全面掌握单位建筑物基本情况、消防设施情况、人员情况和火灾危险源等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从单位实际出发,明确各级人员处置火灾事故的责任,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明确处置火灾事故的程序和方法及预案培训和演练方法,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企事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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