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开展了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导则第1部分总则》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组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将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并于10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寄发给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欢迎各位委员对上述标准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联系人:李宁宁
电话:024-3153565113998317245
传真:024-31535659
电子邮箱:toddler0806@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
邮编:110034
附件1: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导则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导则第1部分总则》(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标准意见汇总表 点击下载文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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