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日前,株洲支队出台《消防监督执法回访制度》,深入推进警务分开、阳光作业的工程。
回访内容包括:是否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情况;是否有对依法应当进行检查、审批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超过规定时限的情况;是否有利用职务为服务对象指定消防工程施工队伍、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品牌的情况;是否有利用职务索要、授意和无偿占用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情况;是否有擅自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强行摊派、赞助的情况;是否有态度恶劣、执法武断、形象不好的情况;是否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等等。为了杜绝以上这些恶劣行为的发生,支队将会加强管理,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坚决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和“十项禁止、“十二条铁规”。
为确保回访工作的落实,支队成立了以支队军政主官为组长的回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支队专职纪委副书记每月一次通过电话向消防行政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询问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将加大惩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能把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进一步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提高消防执法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同时,支队在各消防窗口设置意见箱,向行政许可申请人发放《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回访卡》后,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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