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年来,广东九江人形成了午夜12时过后乔迁搬家的不成文“规矩”,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和腾空而起的烟花,往往把一栋楼甚至整个小区的人吵醒,市民对此颇多怨言。市领导高度重视百姓的反映,要求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减少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8月5日,市政府法制办就《九江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草案)举行了听证会。来自全市社会各界的30多位代表,就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1类区域内禁止燃放
暂行规定草案提出,中心城区分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和禁放区域,除11类禁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在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限放区域内,每天晚上均有9个小时为禁放时间,除农历除夕夜外,22时至次日7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杜绝扰民。
11类禁放区域全天禁放烟花爆竹。这些区域有: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已建成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和通讯设施附近安全保护区内,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教学区、敬老院,风景名胜区、公园、林地、绿地、苗圃,军事设施保护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桥梁、隧道,三区政府规定的禁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等。
代表提出完善意见
在听证会现场,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普遍对“禁限放”烟花爆竹表示欢迎,并提出了完善暂行规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孤溪埂社区代表表示,鞭炮燃放对社区环境卫生确实造成了不小压力,“禁限放”烟花爆竹是民心所望。
市安监局的代表认为,还需制订更详尽的操作办法,明确燃放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便于“禁限放”的管理,并且明确危险性较大的A类烟花的燃放规定。市人大有关人士认为,应将宾馆、酒店列入禁放区域。市公安局的代表认为要起到警示市民的作用,全市应该统一制作禁放警示标示,鼓励群众向相关部门举报。市消防部门代表认为,应将大中路和浔阳路等繁华商业街明确列入禁放区域,因为这些商业街可燃物多,火灾荷载程度大,人口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市文化局代表表示,现在市民在各种公共娱乐场所如舞厅等场所燃放爆竹的现象增加,应增加相应条款加强对娱乐场所燃放爆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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