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自8月1日起,北京各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交通事故无责方支付赔款;交通事故双方协商认定同等责任时,下一年交强险费率不再上浮;符合快速处理条件未及时挪车造成拥堵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7月28日,北京市交管局和北京市保监会宣布多项新举措,鼓励市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据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介绍,从8月1日起,针对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事故,权责方可以签订授权协议,委托保险公司直接向无责方进行赔付,不再需要当事双方同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使无责方能及时得到理赔。
为鼓励事故双方尽快协商认定事故责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恢复道路畅通,凡经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不再上浮。“但是,如经交警处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保险费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浮动。”王立说。
同时,北京市交管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未及时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民警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北京交管部门还将与保险行业建立合作机制,为保险行业提供疑难案件痕迹鉴定、监测录像等支持,严厉打击骗保、骗赔等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市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说,这些新措施在全国事故快速处理工作中尚属首创。据北京市保监局统计,“快速处理办法”推行2年来,各保险公司共处理车险案件387万件,赔付金额高达57亿元。未发生一起拒赔案件,无一起车主投诉。2009年1-6月北京车险平均结案周期为23.4天,同比减少5.2天,车险理赔结案率为77.6%,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事人自行处理率超过70%,事故现场清除时间平均减少4分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下降40%,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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