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继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后,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4日在天河召开现场会,正式拉开广州“房中房”专项整治的序幕。据悉,有关部门将于9月起对逾期未拆除的“房中房”进行强拆。
房中房7月31日前须自拆
原本两室一厅的房子,分拆成三房、四房出租,业主翻倍获利的背后,邻居不堪受扰,叫苦连天。据初步摸查,全市目前约有4300多套“房中房”,仅天河区至少有1100多套。
根据日前发出的《通告》,业主或代理人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改建部位,恢复房屋原状。逾期未拆除的,最高罚款达到10万元。违法改建“房中房”,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通告》中还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租售“房中房”业务,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党员干部不拆将受处分
据介绍,市建委已着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治的操作细则,现正在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市出租屋管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凡涉及“房中房”租赁的党员干部,必须立即拆除“房中房”。违反规定不愿整改的,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将向纪检、监察、当事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给予处分。
个案
头顶房中房难睡安心觉
记者走访发现,“房中房”已成公众之忧,不仅左邻右里不堪受扰,其安全隐患更成为不少住客的心头大患。
叶先生一家住在六运一街9号502房,2004年他们家楼上的住房被改建为“房中房”,由原来的两房一厅改成三个单间并配备独立卫生间。
“房中房”改变了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非承重梁上直接加建间隔墙,叶先生和家人总担心头上的天花板会塌下来,以致多年来一直无法安心睡觉。
“楼上新增的两个卫生间刚好在我们卧室和阳台上面,又没有防水设施,那些卫生间的废水渗漏下来,天花板和衣柜的表层都脱落了,最难受的是打开衣柜还有一阵难闻的味道。”叶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想找楼上业主商讨,但一直找不到人。“最近又换了业主,找有关部门投诉也一直没有结果。”
强拆直击
冒雨看拆墙邻居齐叫好
在东圃大马路二横路29号大楼内,一套由两房一厅改造成一房一厅和二个单间的住宅,昨天被强拆了违建部分。
天下着大雨,但现场围满了邻居。工程人员将大厅中加建的墙首先拆除,其后把角落里加建的厨房卫生间清理掉,整个大厅基本还原成原来的模样。现场不少邻居纷纷拍手叫好。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自称是其中一个受害者的李小姐告诉记者,自该房装修以来,家中一直不停渗水,她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却被告知因为法律依据不足,无法对其进行处理,现在问题总算解决了。
房中房四大隐患
承重:结构被改存坍塌隐患
房屋改造成“房中房”后,其承重结构、主体结构被改变,间隔墙加建在非承重梁甚至楼板上,使得楼板承受的压力大增,再加上住客多,一不小心楼层坍塌,既害了自己还祸及邻里。
卫生:缺排水设备易生细菌
“房中房”以每个单间都配有厨房和洗手间来吸引租客,由于没有专门的排水设备和防水处理,楼上污水无法及时排除,楼下的天花板会渗水,而污水含有各种各样的细菌。
用电:电表超重负荷易失火
一个家庭住房的电力配置只能供应一般家庭使用,“房中房”住了多户人家,当所有电器同时使用,用电负荷会急增,容易引发电力火灾。
消防:通道狭窄火灾难逃生
“房中房”由一套房屋改成多个套间,空间狭窄,过往通道只能容一人通行,住客一般较多,万一发生火灾难逃生。
“房中房”整治时间表
6月全面摸查全市“房中房”。
7月区(县级市)、街(镇)在做好联合上门取证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分类分策,劝说业主自行拆除“房中房”。
8月对未拆除的“房中房”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
9-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逾期未拆的“房中房”违建。
12月对全市“房中房”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相关调查
近半居民称附近有房中房
2009年5月下旬,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向“房中房”较密集的天河区、珠海区居民随机发放307份《“房中房”整治调查问卷》,收回了297份。
调查显示,92.3%的群众支持整治“房中房”,93.9%的群众认为“房中房”问题迫切需要整治,45.8%的群众反映住所周边存在“房中房”,91.9%的群众认为“房中房”的主要用途是出租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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