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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举报线索最高奖10万属实奖20万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05-05 09:29 出处:慧聪消防网 编辑:@iCMS
为了进一步规范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0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4月23日前公布。《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便

为了进一步规范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0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4月23日前公布。《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便民利民的又一举措。

《规定》明确,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给举报有功人员颁发奖金。

《规定》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举报保护内容,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检察机关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方式、数额和经费来源等。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给举报有功人员颁发奖金。

因数额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规定》对每案的奖金上限作了限制,规定每案奖金数额不超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奖励经费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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