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我国的第一部消防法律:195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条例》提出了我国的第一个消防工作方针:“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我国的第二部消防法律:改革开放后1985年颁布的第二个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提出了我国的现行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我国的第三部消防法律:1998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新修改和修订。《消防法》共六章五十四条。
我国的第四部消防法律: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消防法共七章七十四条,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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