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经过一系列的询问调查、现场勘查和提取物证等工作后,柳江县“1·23”商贸街西栋2、3号商铺火灾事故原因终于查明,为2号商铺一楼内放置的电动车电瓶线路故障打火引燃可燃物造成的。
1月23日23时36分,柳江县商贸街西栋2、3号商铺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20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十几万元。
火灾发生后,广西消防总队高级工程师、全国火调专家林松与市消防支队、柳江县消防大队火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赶赴火灾现场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由于火灾烧毁严重,现场情况复杂,经过走访周围大量群众、询问知情人,调查组了解到火最初是从2号商铺一楼烧起来的。当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时,调查组发现一楼距离2号门面南墙1.3米和距离大门2.2米处存放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前部分和后部分残留、中间部位的燃烧痕迹最明显,电动车下面的地板瓷砖炸裂,在电动车中间放置电瓶的地面上发现了电瓶残骸、电动车充电器残骸及线路残骸,并发现残骸上有金属熔珠,说明起火点应是电动车电瓶处。为了进一步调查清楚,调查组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现场勘查和提取物证,认定火灾是电动车电瓶线路故障打火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
目前,火灾原因认定书已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异议,接受消防部门的火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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