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科学化、法治化进程,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月10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开展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深入宣贯学习新《消防法》。
为了切实抓好宣传贯彻活动,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常务副区长、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邓尚文为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贺文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孟合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消防法》宣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建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宣贯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普及《消防法》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做好《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要形成部门积极组织、社会单位全面落实的宣传普及方案,明晰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同时,发挥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优势,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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