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是正月十五,也是北京五环内允许燃放烟花的最后一天,不少烟花销售点都打出了降价甩卖的标语,希望能够抓住最后时机将存留的烟花尽快售出。大多数人也想着享受春节最后的喜庆气氛,放烟花为春节画个圆满的句号。可谁也没有想到,2月9日晚8时27分,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中的附属文化中心发生工地火灾,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了大火,一名消防员牺牲,7人受伤,设备损失达几十亿元,为沉浸在节日欢快时光的人们带来悲伤的一笔。
作为北京的一个特殊标志性建筑,央视新址北配楼火灾引起了高度关注,得知其发生火灾,很多人前往出事地点一探究竟,现场群众众多,交通拥堵。
2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央视新址北配楼火灾是由于业主单位燃放A类烟花所致。(依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被划分为四个级别,危险性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北京确定,五环路内将只允许销售和燃放C、D类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则以C、D级品种为主,在旅游度假村等室外大的开放空间可燃放B级品种。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也就是在一个月前,2009年1月31日深夜发生在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的大火,造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也是室内违规燃放烟花所致。而在2008年9月20日晚上11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事发当晚11时许,俱乐部内有数百人正在喝酒看歌舞表演,舞台上燃放烟花引发火灾后造成惨剧。“都是烟花惹的祸”,为什么有过教训,有过惨重的代价,却没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终归还是民众的防火意识淡薄!
北京从2005年起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现在虽然是不同往日的完全禁止,但对于烟花的等级是有严格规定的。但如果没有这场大火,大多数人可能还是在关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可以放烟花,很少人把目光放在区别烟花的等级上,太多的信息使春节图热闹的人们仅仅知道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放烟花这些简单的问题。有人说过春节不放烟花就少了年味,可发生了这样的事,虽然有了年味却不是我们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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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事故后,各地各部门均做检查调整,大力宣扬防火知识,提醒民众提高防火意识,安全意识,但这些都只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上,大家看到这种宣传会以为这是在搞形式主义!虽然现在说“如果”已晚,什么时候人们不认为这是在作势,什么时候我们不是事情发生后说“如果”,就代表大家的防火意识提高了。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大火给我们什么启示?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关键是此类重大事件是否能真正警醒人们,现在很多人在强调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当然对于政府来说监管是一定的,而且一定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但对于我们自身来说,为什么非要在约束下去正视我们自身的安全!惨重的事件背后是多少破裂的家庭与残缺的关爱,而致使事件发生的责任人想必也是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不堪回忆。
防火意识,安全意识可能是老生常谈,但一次次的火灾事故,让我们不得不谈,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他人的安全,请随时注意,不仅仅是烟花这一件事让我们吸取教训。请从现在做起,哪怕是出门前拔掉电视插头、关掉电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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