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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第一 注意防火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01-21 08:02 出处:慧聪消防网 编辑:@iCMS
春节将至,使用烟花爆竹来辞旧迎新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现在也是人们表达喜悦心情的方式之一。但随之而来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几率。2008年春节七天时间里,新疆共发生火灾201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2.48万元。

春节将至,使用烟花爆竹来辞旧迎新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现在也是人们表达喜悦心情的方式之一。但随之而来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几率。2008年春节七天时间里,新疆共发生火灾201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2.48万元。其中,乌鲁木齐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22起。若发生烟花爆竹火灾,很短的时间内,会造成人员伤亡。并且其燃烧产物有毒性,对人,动物以及环境带来危害。所以提醒广大朋友,燃放鞭炮安全第一,注意防火。

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应在空旷的地带燃放,不要对着人和居民住宅燃放;燃放时要认真检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认真清理火灾隐患,防止火焰将附近易燃可燃物引燃;要分清所燃放的产品类别,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使用点火香或者香烟侧身点燃,如果可能应佩戴安全防护眼镜保护好眼睛,点燃部位不要直接对着面部;禁止在楼顶、阳台、楼梯、窗口、走廊、山林、绿地、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儿童放鞭炮时要有大人看管,应将烟花爆竹送往指定场所存放。

据了解,自2008年11月以来,湖南省湘阴县、山东省郯城县、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安徽省泗县等地接连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烟花爆竹的销售以及燃放应引起公众的重视,公安部紧急通知防止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青岛出相关规定“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先配备灭火器”,北京消防局联合北京电视台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等,而公众自身在挑选以及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安全意识,对火灾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再次提醒进行烟花爆竹销售时要远离明火,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遇到火情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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