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内开展一次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月17日至12月29日。期间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对商场、市场组织人员自查。市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商场、市场是否违章搭建,是否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
(二)商场、市场是否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是否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商场、市场内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舍。
(三)商场、市场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被遮挡或被挪作他用;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四)建筑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铺设,使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住宅与商业营业用房之间的隔墙和楼板的耐火极限是否达到要求。
三、检查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商场、市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前市场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放假不放松。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要对商场、市场,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细致全面地开展检查。
(二)检查要严格深入。要按照通知重点,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隐患要及时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的,要制订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彻底消除。
(四)对商场、市场安全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12月25日前报市商务局商品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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