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龙涛水带集团有限公司(光大消防器材(南通)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元月一日制定代理商合作细则,内容如下:
一、各意向性代理商,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区间代理。获得年度试运营代理成功的,可以扩大代理范围。我们试运营阶段,县级市代理30万元,地级市代理80万元,省会级代理200万元。正式代理在此基础上提高20%销售指标。
二、确认代理后,销售部门、厂办不得向所设地区的客户报价,实施销售等举措。所设地区的客户全部归到代理商名下,实现地区价格,客户服务等环节都由代理商来完成。
三、公司与代理商的结算方式与价格:公司以底价和代理商结算每一笔货款,每一阶段的底价由公司进行调节,代理商看利的方式自定,各地区的代理商有定价权。
四、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服务实施门对门服务,公司发往代理商的费用由公司负责。
五、公司对有效期一年内的消防水带出现质量问题,确认后我公司全部实施置换。超过有效期内公司不予以负责。国家或地方性抽查,各地区代理商及时告之我公司抽查情况及抽样单据的传真,以便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利。
六、确因代理商无法解决的事项,公司主动积极地应对客户及有关执法部门所发生事项,代理商积极配合公司完成阶段性所有事项的工作,确保事项的圆满解决。
公司和代理商建立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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