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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防“5严禁”违规将停止执行职务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12-02 08:59 出处:深圳特区报 作者:陈震 文书启编辑:@iCMS
12月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警方在会上宣布在全市消防队伍中实施《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五个严禁》并呼吁社会监督。警方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这是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对民警接受“红包”实行“零容忍”规定

12月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警方在会上宣布在全市消防队伍中实施《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五个严禁》并呼吁社会监督。警方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这是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对民警接受“红包”实行“零容忍”规定之后,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着力构建具有消防特色的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又一项刚性举措。

据介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五个严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一、严禁在受理和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实施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严禁民警(含现役)及其特定关系人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或指定(推荐)消防公司承包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三、严禁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报、报而不处。

四、严禁在工程建设、财物管理、装备及车辆的维修保养、人事任免、岗位交流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依法依规进行的各项消防执法活动。

警方强调,消防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查实后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警方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就出台《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五个严禁》的原因进行了陈述。他说,近年来,公安消防队伍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少数民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方面以权谋私,甚至收受钱物等问题,特别是南山“2·27”、龙岗“9·20”特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更深层次地暴露了消防执法和队伍管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但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公安消防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败坏了队伍的风气,削弱了队伍的战斗力。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廉政建设,教育广大民警、武警官兵廉洁自律,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当前人民群众和广大民警反映强烈的消防监督执法和队伍管理等方面设置几条“高压线”,明确具体的令行禁止内容和触犯者将受到严厉处罚标准,坚决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纯洁队伍风气,切实维护消防队伍的良好形象。《五个严禁》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反腐倡廉建设。

警方表示,为认真贯彻实施《五个严禁》,消防局党委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到15日分两个阶段在队伍中组织实施。12月1日至7日为动员学习阶段。12月8日至15日为自查整改阶段。消防局要求每个民警和武警官兵要逐条对照《五个严禁》内容集中开展自查整治活动。自查整治阶段主动纠正的,将从宽、减轻或者免予处理。从2008年12月15日起,凡查出有违反《五个严禁》的,一律按规定处理。

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对消防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消防民警和武警官兵有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请拨打消防局投诉电话84465800、83230352(24小时)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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