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从东莞市林业局获悉,《东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林业局防火办负责人表示,08年以来全市共发生4宗森林火警,全市近三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警也呈下降趋势。
森林火警逐年下降
市林业局防火办负责人表示,东莞2006年就已经制定出台了火灾预案,森林防火工作走上正轨。现在全市已经建立了200人的半专业打火队,驻守各重点林区。目前已达到发生火情20分钟内集结完毕,1小时内可赶到跨镇火区的反应水平。同时还有大量的护林员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对于遏制火情发生起到巨大作用。2006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共发生森林火警21起,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以来全市仅发生4起森林火警,在珠三角地区属于较好地区。
建立四级森林火灾响应制度
根据《预案》,全市森林火灾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级,一旦发生,将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启动和终止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预案启动后,林业部门将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扑火救灾的各项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预案》明确提出,应开展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
市林业局将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发生森林火灾时,1小时内应报告市政府。
各镇必须建打火队
《预案》提出,明火基本扑灭后,当地扑火队伍一定要留守现场,要沿火场周边开设隔离带,防止山火再次蔓延。一般情况下,留守人员看守火场要达到24小时,当晚扑灭的森林火灾,原则上要看守到第二天下午。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发地镇街或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根据《预案》,市林业局加强对市属八支半专业打火队的建设和管理,各镇街要建立30人以上半专业打火队,并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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