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政府7日介绍,在10月30日爆炸事故中涉嫌犯罪的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主犯在逃。
10月30日13时58分,乌审旗嘎鲁图镇(旗府所在地)“顺达停车场”院内发生爆炸。据公安机关调查,该停车场权属嘎鲁图镇居民贺振义,2008年4月他将场地出租给罗雨生(陕西省靖边县人),罗雨生在院内修建了临时仓库,作为陕西西靖货运公司(经理曹刚)的转运站。事发当天13时,车牌号为(陕K38983)敞篷货车由西安到达停车场,车上装有饲料、日用百货、五金、油漆等货物。车卸货一半后开走,车主王某、司机许某和罗雨生步行离开卸货点20米左右时突然发生爆炸。
11月1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爆炸现场提取的爆炸尘土检验后认定爆炸物质为黑火药。经公安机关查证,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从陕西省西安市将黑火药以饲料包装伪装后托运给陕西西靖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将黑火药混装在运送正常货物的陕K38983敞篷货运车辆上,在货物运至乌审旗嘎鲁图镇卸货过程中,受雇的装卸工人有过吸烟使用明火的行为,从而引起爆炸。
自此,公安部专家组认定这起事故是由违法运输买卖违禁爆炸物品的刑事犯罪案件引发的意外事故。目前,涉案人员已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人,主犯在逃。这起意外事故共造成20人受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425万元。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
此外,截至11月6日,通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大量的工作,因事故受损的123家商业户已有117户完成修复工作。6户受损最重的商户预计11月13日前完成修复。事故受损的76户居民房,已有61户得到修复入住,15户居民住房收到危房鉴定书,待维护加固方案确定后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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