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结合林区实际,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在林区开展一次历时3个多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以木材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为专项整治范围。以木材生产、加工企业木材超储、防火间距不足、堵塞消防通道、重点工种人员不持证上岗;小型木材加工企业不经消防检查生产,而且消防设施不完备,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不全,员工不经消防培训上岗;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没制定灭火疏散预案的专项整治内容。
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将依法责令立即关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场所要补足消防设备,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方可上岗;对一些小型木材加工厂,不经过消防检查生产的,应依法关闭,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将依法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明确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坚持“阳光作业”,为增加专项整治活动的透明度,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全过程的跟踪报道工作。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