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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轨道管理条例》09年1月1日施行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10-23 08:18 出处:龙虎网 编辑:@iCMS
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其他公共交通相比,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等特点,是现代大城市优先选择的交通形式,号称“城市交通的主动脉”。记者今天(22日)下午从市人大常委会

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其他公共交通相比,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等特点,是现代大城市优先选择的交通形式,号称“城市交通的主动脉”。记者今天(22日)下午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轨道交通自2005年9月开通试运营至2008年5月25日已累计安全运送乘客约1.94亿人次,最高日客流达44.77万人次。充分展现了轨道交通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等优势。同时,根据城市规划,2015年前南京将建成轨道交通一号线南延线、二号线和三号线,加上已建成的一号线,轨道线路全长将达130公里,到2050年南京市的轨道交通线网将由9条地铁线、4条轻轨线构成共计433公里的网络。我市轨道交通即将进入大发展的阶段,轨道交通日益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9月28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把维护乘客的权益放在突出位置

《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在政府的服务功能,和对乘客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两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比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保证客运服务质量,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正点地运送乘客,列车运行中,应当在车厢内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播报站名;保持客运电梯、空调等设施正常运转等等。此外,还规定使用轨道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应当保护乘客隐私,这个规定在国内同类立法中属于首创。与此同时,《条例》对乘客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如“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公共秩序,爱护轨道交通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禁止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等等。

人性化处理携带折叠自行车乘车问题

能否携带折叠自行车乘坐轨道交通,是市民非常关注的问题。有的认为携带折叠自行车乘车会危害客运安全,影响其他乘客的权益;有的认为应该给部分乘客携车乘坐的便利。两种意见,争议较大。此次《条例》也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不含已折叠的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

重视轨道交通公共安全

随着我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轨道交通日益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轨道交通在我市仍属新型交通工具,在发挥其便捷、高效优势的同时,也要注重公共安全,防范和避免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条例》把轨道交通的公共安全作为一个重点内容:一是对轨道交通规划的编制和用地控制作严格规定,并设定“两个保护区”,对在保护区内的活动作严格限制,加强对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以维护轨道交通的公共安全。同时设立“应急处理”方法,按照规定配置灭火、防爆、防毒、报警、救援、疏散照明、逃生、防护监视等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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