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河南开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有奖举报火灾隐患的规定(试行)》,规定对于举报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属实后,可给予50-100元的现金奖励。
为了配合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扩大火灾隐患普查防范的社会面,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特在开封支队防火处设立火患有奖举报热线和举报箱,举报内容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舞厅、洗浴、网吧、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出口堵塞锁闭、通道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缺少、损坏的;石油化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擅自动火、动焊及明火取暖的;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缺少损坏的;使用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不足等不符合要求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形式进行举报;消防支队在接到对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情况的举报、投诉后,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处理;对其他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最终的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真正做到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并经查证举保属实者,酌情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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