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提供的消息,敖汉旗“8·30爆炸案”8名重大事故责任人目前已全部归案。
敖汉旗“8·30爆炸案”最后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经过7天的颠沛流离后,在民警和亲属的敦促感召下,于9月7日返回敖汉投案自首。至此,敖汉旗“8·30爆炸案”8名重大事故责任人全部归案。
8月30日上午,位于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池家湾子村的鑫鑫花炮厂发生爆炸,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的重大责任事故。爆炸事故发生后,案发当天刑拘了3名责任人,包括法人代表在内的其余5名股东出逃。
敖汉旗公安局立即组成案件侦破小组,迅速开展了网上追逃、秘密调查、蹲坑守候、敦促投案等工作。经过艰苦工作,至9月7日,8名重大事故责任人已全部归案,5名投案自首者现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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