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4日上午在京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等。
6月24日上午,回良玉受温家宝委托,代表国务院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回良玉说,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准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重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发展。
中央财政今年拟先安排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继续作出相应安排。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400亿元,专项用于补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重建住房。700亿元恢复重建基金来源包括: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600亿元,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50亿元,从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1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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