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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白银消防科在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白银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立即向其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间主动上门为其服务,指导督促单位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但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部门的提出的责令整改要求和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白银消防科消防监督人员于责令期满后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未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整改。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惩该单位违法行为,白银消防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罚款1000元。
目前,该单位已积极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表示今后一定要接受教训,增强法律意识,注意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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