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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晋城市高平文体局新建地下车库所安装的防火卷帘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5月5日,当地消防监督人员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当场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更换,并处罚款一万元。
5月5日上午,晋城消防支队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工程所用防火卷帘门由河北省任丘市龙华金属门窗厂生产,型号规格为GFJ-3030F4C120。该产品检验报告中的产品说明内写到:该样品由复合型钢帘板、钢质帘板、钢质卷轴、导轨、座板、支座及电控箱、电动卷门机,感温(烟)探测器组成;外购防火卷帘控制器由天津天体伟强机械有限公司制造,KBC-25A型功率为0.25KW电动卷门机由烟台豪安门业有限公司制造。而经消防人员检查,其防火卷帘控制器、电动卷门机由漳州市麒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与防火卷门的型式检验报告中产品描述不一致,属于典型的假冒伪劣产品。
经过调查,该防火卷帘设备由高平市米山镇吴村不法商贩李天平提供,根据《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消防人员依法作出了罚款壹万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停止不法行为。同时,高平消防大队将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找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经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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