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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从温州市检察机关得到消息,温州温富大厦火灾受害人的赔偿款已经全部赔付到位,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38万元。
温州市检察机关有关人员说,目前这些赔偿款是由温州市鹿城区政府暂时垫付的。事故责任人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已经作出承诺,用她的资产
进行赔付,因为身在看守所,所以委托政府先行处理。而花店资产在案发后已全部冻结。
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内发生火灾,花店里易燃物众多,加上消防设施被拆,导致起火之后无法控制,21人在这场火灾中死亡。
4月28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庭审过程中,诸秀玲作为主要责任人被起诉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法庭上,检察官陈述:因开设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需要,在温富大厦一楼的花店中,诸秀玲“未经审批,在店里非法搭建阁楼”;“擅自拆除烟感器、喷淋头等消防设施”;“电器安装使用和线路铺设不符合规范”等。
此外,温富大厦管理处原主任卢某也于日前被批捕。因为“他曾发现花店存在违法行为,在明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情况下,没有及时履行管理职责”,涉嫌罪名也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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