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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参展厂商在线填写、提交、打印“参展申报表”,加盖公章或签字后传真至组委会;
2、预定展位同时预交展位费的50%作为定金,或者一次性交付全款。预定展位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汇交定金,逾期展位将另行安排。展位余款应于2008年6月30日前交齐,逾期展位将不予保留,定金不退;
3、优惠办法。2007年12月31日前预定展位的优惠7%,2008年1月1日至5月1日前预定展位的优惠5%;租用200平方米以上展位的优惠8%,租用150平方米以上展位的优惠5%;中国消防协会单位会员报名参展,凡按时缴纳会费的,在原优惠基础上再优惠5%。
4、所租展位不得自行转让、转租或挪作它用。已订租的展位,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参展的,可于2008年5月1日前向展览会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展手续,逾期不予退款;
5、参展单位租用光地必须进行特装,并在报名时注明。
6、技术报告会、产品演示、广告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7、展位确定书为各单位参展报到时使用的证明,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适时寄达各参展单位;
8、展览会布展时间2008年10月25日至27日,展出时间2008年10月28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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