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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开始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初次审议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的消防法修订草案。
据介绍,修订草案主要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以及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对现行消防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据了解此次消防法修订草案将以法律手段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消防法修订草案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消防法修订草案同时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责。考虑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只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立,而派出所面对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最了解基层消防安全状况,据此草案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同时,派出所还具有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草案同时对执法监督做了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该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消防法修订草案旨在完善现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防范火灾风险的有效机制。这是自1998年起开始施行的消防法面临十年来的首次修改。
慧聪消防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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