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8时15分许,在海宁路590弄,一名女子在更换液化气钢瓶时,为测试钢瓶内是否还存有余气,违规点火引发液化气爆燃,导致她和另外一名在场男子被烧伤。所幸一名邻居拿出灭火器,及时扑灭了明火,避免了火势进一步蔓延。
事发小区几乎都是砖木结构的老房子,50岁的肖先生当时刚刚吃完早饭,正在弄堂里转悠的他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就看到一股火苗蹿向空中。还没等他缓过神来,就看到一名女子哭喊着冲出弄堂,头发上还冒着火苗。肖先生拿起脸盆,冲到水龙头前接水灭火,却发现一时无法扑灭。这时,家住201号的杨先生突然想起家门口一直放着一个灭火器。杨先生用力拔掉已经生锈的螺栓,摁下长柄,扑灭了爆燃的明火。据周围邻居介绍,1997年他们购买液化气钢瓶时,几乎每家都花10元钱买了这样一个小灭火器,没想到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