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遂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该县一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出具了没收消防产品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7月5日,该案已执行到位,不合格产品也已及时更换。
6月21日,该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到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消防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安装使用的防火门五金部件不能提供合格检验报告,监督人员暂扣了两扇防火门。
监督人员一方面依据法律程序展开调查取证;一方面对业主进行消防产品监管法律法规教育。业主在意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后,表示配合执法,并及时更换、使用合格的产品。
2007年7月,遂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该县一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出具了没收消防产品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7月5日,该案已执行到位,不合格产品也已及时更换。
6月21日,该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到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消防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安装使用的防火门五金部件不能提供合格检验报告,监督人员暂扣了两扇防火门。
监督人员一方面依据法律程序展开调查取证;一方面对业主进行消防产品监管法律法规教育。业主在意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后,表示配合执法,并及时更换、使用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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