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建立消防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2007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宁夏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标准》,此举标志着宁夏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又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宁夏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标准》的贯彻执行是构筑我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为此,宁夏自治区安委会在将《标准》印发各地的同时,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把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纳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穆斯林宗教活动场所等规划、建设范畴,严格按照标准对各地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六进”工作软硬件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确保消防安全。
《标准》对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清真寺、进家庭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社区消防宣传工作要求
工作中,各级政府、消防部门要督促和指导街道、镇、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在社区设置消防宣传活动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制定社区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明确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责任人,建立社区义务消防宣传队和消防安全巡查队,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开展消防宣传,不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保养、维护,确保完整好用。设置消防宣传栏或宣传牌,宣传栏每个社区不少于2个,宣传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每年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不少于2次,使得社区居民受教育率要保持在80%以上,至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家庭火灾的预防措施、懂扑救家庭火灾的基本方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求
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师生受教育率达100%,至少使师生懂得火灾的危害性、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火场自救逃生。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制作固定消防宣传牌每校不少于2块,内容每季度更新,学校广播、黑板报每月有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宣传,学校图书馆(室)配有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供师生阅览,每年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征文、消防夏令营、消防运动会、疏散逃生演练、参观消防队(站)等活动不少于1次,每学期邀请本辖区消防监督员对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校教学楼、师生宿舍楼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器材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定期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企业消防宣传工作要求
工作中,各级经委、安监部门,消防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确保其建立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宣传资料、消防安全演练、训练器具等;每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季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加强企业、岗位消防安全警示宣传。每月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厂报厂刊、企业简报、灯箱广告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火灾信息通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企业员工收看火灾案例或阅读消防报刊。成立有企业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制定有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每季度对职工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并依法持证上岗。企业必须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保证职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企业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企业必须确保本单位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完整好用,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要求
工作中,各级民政、农业、林业、消防部门要加强协作,监督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履行防火安全工作职责,村、队成立有消防组织机构、制订有村民防火公约、建立有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村、队成立有村民义务消防宣传巡查队,由1名村队干部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村火灾特点,向广大村民传授简单的灭火方法和自救技能,力争使农民群众懂得农村柴草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柴草火灾的扑救方法,懂得自救逃生的基本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建立有乡(镇)、村队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宣传教育器材和资料;每年要利用乡(镇)集市、农贸会等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至少组织开展1次大型、公开的消防宣传活动。每个村民小组都要设置有1块固定的消防宣传牌、宣传栏或宣传墙报,墙体消防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冬春、夏秋收等农村火灾多发季节,乡(镇)、村要通过广播或组织宣传队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村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此外,村必须建立有群众义务消防队,并配备手抬机载机动消防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装备。
清真寺、拱北、道堂消防宣传工作要求
工作中,各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协会,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协助寺管会主任、主持,清真寺阿訇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成立以寺管会主任、主持为组长的清真寺、拱北、道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以满拉和常驻信教群众为队员的义务消防队;制订有清真寺、拱北、道堂《主持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清真寺、拱北、道堂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每季度由主持、阿訇组织观看消防宣传教育片,清真寺、拱北、道堂院内明显位置制作有黑板报、宣传橱窗,每季度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宣传不少于1期。清真寺、拱北、道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清真寺、拱北、道堂,每日要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巡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清真寺、拱北、道堂每月组织防火检查,每半年向信教群众通报一次检查情况。此外,清真寺、拱北、道堂每年要邀请当地的消防监督员为信教群众讲授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或召开1次消防安全座谈会,针对寺院火灾的特点组织信教群众开展1次灭火或疏散逃生演练。
家庭消防宣传工作要求
工作中,各地街道、乡(镇)、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消防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家庭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居(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居(村)民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参与公益性消防活动,要掌握简便、易学、实用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基本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家庭初起火灾、会火场自救逃生,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倒液化气残液,不在阳台、窗户安装无法逃生的铁栅栏,不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柴草。
此外,《标准》还要求新闻单位在每年的春、冬季以及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消防宣传时期,要定期安排刊播消防警示片、公益广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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