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扼制雷击事件的发生,河南省济源市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必须安装防雷装置。防雷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济源市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带,在雨季汛期雷电时有光顾。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电子信息设备密集场所等大量增加,加之防雷基础设施建设迟滞、防雷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雷电灾害呈逐年上升趋势。在2006年7月和8月,“雷公”在济源连续4次“施暴”,造成当地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济源市要求气象部门切实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建设部门要将受理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防雷工程设计文件交气象主管部门审核。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防雷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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