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河南洛阳市,“消防拘留”动了真格:凡是经公安、消防部门查明有严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当事人或者违法违章的单位和机构负责人,执法部门不仅要限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消除隐患,还要依法对其实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洛阳市洛龙区偃师名吃店厨师高某,日前因在厨房做菜时操作不慎酿成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当地消防部门查明其消防违法违章事实后,报经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洛阳市嵩县县城内伊星旅馆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擅自经营,室内电线私拉乱接,且无任何消防器材,存在有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的现象。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日前经调查取证,认定旅馆老板刘竹玲涉嫌违法违章,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洛阳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牛少军告诉记者,2006年年初以来,洛阳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整治火灾隐患、清查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飓浪”行动。行动中一个突出特点是“多警联动,重拳出击”。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实行错时工作制,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日常查与突击查、集中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歌舞厅、网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频度和力度。截至12月25日,洛阳市共查处火灾隐患17241处,处罚单位471家、个人572个,关停危险单位、场所356家,依法行政拘留严重消防违法违章者560人。
牛少军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在消防执法中实行行政拘留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据。洛阳市依法治火的高压态势,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据统计,截至12月25日,全市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6.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7.95%;今年至目前为止,实现了火灾“零死亡”和无重特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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