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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世身变 北京城消防始于清代武英殿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10-31 09:38 出处:法制晚报 作者:马保春 编辑:@iCMS
巧设计激桶出水龙订章程老袁拉队伍——— 1889年11月1日,清政府于故宫武英殿设立激桶处,以苏拉200名为激桶兵,作为宫廷的消防队。激桶是一种人工灭火的器具,当时便用这种灭火器的名称作为消防组织的名称。为何要

巧设计激桶出水龙订章程老袁拉队伍———


1889年11月1日,清政府于故宫武英殿设立激桶处,以苏拉200名为激桶兵,作为宫廷的消防队。激桶是一种人工灭火的器具,当时便用这种灭火器的名称作为消防组织的名称。为何要在武英殿南设立防火机构———激桶处?因为,武英殿在清代为宫廷的修书之所。建筑群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殿不算大,但名气不小。清廷入关后,摄政王多尔衮在这里处理政务;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这里成为清宫修书之所,成为皇室文化事业的核心。在这里修书、编书、校书的最多时有上千人。在这里建消防队很有必要。


竹筒增加威力成了“人力龙”

激桶早在宋代就有了,当时叫做唧筒,见于宋代曾公亮、丁度等奉敕修撰的《武经总要》卷十二《守城》,并附有唧筒构造图。当时的唧筒是用竹子制造的,在大竹筒内安装小竹筒,小竹筒端头有活塞装置,顶端再用更细的竹筒做进水口,同时也是喷水口。当活塞位于进水口时,向后抽拉小竹筒,水即被抽入大竹筒内,然后用力推动小竹筒,让已在大竹筒后端的活塞挤压筒内的水,使其从喷水口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

后来,喜欢机械的人对宋代的这种竹子做成的唧筒进行了改进,附加了支架、横梁等构件,成为一种简单的机械装置。其工作性能有所提高,喷出的水量也大大增加。灭火时,唧筒的水射出,如一条白色的水龙,因此这种灭火器具也叫“水龙”,由于仍然是以人力作为动力,所以也叫“人力龙”。

中国西洋都有“水龙”

当时有岔子激桶与西洋激桶之分,即中式的水龙和西洋传入的水龙。其中岔子激桶为套筒式,分内、外两个筒,内筒上端有个开口,为出水口;外管底端有数十个小孔,为吸水孔。整个装置设有支脚,筒内有活塞。当吸水孔进入水中,将内管带动活塞向上一抽,水进入激桶内,当灭火时,将出水孔对准火场,用力挤压使水喷出。

明代,西洋激桶传入中国。明朝天启七年(1627年),德国传教士邓玉函(JeanTerrenz)来华传教。邓玉函精于历算、机械,曾在当时朝廷的历局任职。后来,由他口授的《远西奇器图说》一书在扬州出版,书中对水龙(即水铳、人力龙)有详细的说明,对其制作原理、使用方法和工作性能也详加说明。

西洋“水龙”由两个抽水筒组合而成,其抽水筒之进水管、喷水管连接为一体,喷水管之下有个内腔,叫作“气室”,筒内的水要喷出时,先入气室,使室内空气受压迫而缩小,故当抽水管的喷水压力弱时,气室里的空气自能胀大,压迫气室内的水喷出,使之连续不绝。

水龙构造的主体是一个木制的水箱,由人工往里灌水,水箱中央立有将军柱,柱顶设置碗口粗的木制压梁,两端有可上下移动的两个钩子连接在压梁上,压梁两端由人力上下压动,即带动钩子往复启动,将水增压通过“水龙”喷射到火场。


宫廷灭火装备曾十分先进


激桶及其后来的“改良体”在清代、民国时期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大清会典》记载,紫禁城内曾把308口当时被称作“门海”的大缸安置在宫殿前面,专门用于消防,这是和激桶配套使用的。从清康熙年间开始,紫禁城内还设有“防范火班”,又称“激桶处”,由专人管理激桶、负责防火灭火。此外,云梯、火钩、激桶、木制抬龙等都是用于防火、消防的用具。

酸碱化学灭火机于清末自日本传入中国。泡沫灭火机(硫酸铝、碳酸氢钠制成双粉)由美国于1915年发明,很快传入中国。还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剂在民国时期先后传入中国。国人研制的灭火剂最早于1918年8月出现在天津。上述这些灭火剂,主要用于小型灭火器,用于扑灭初起火灾。

袁世凯命名“消防队”

中国第一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马达消防泵浦车是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由上海工部局火政处从美国购进的。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月,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查照西法,似定章程”,在保定创设警务总局和警务学堂,修订《警务学堂章程》,其中有关于防火的条款规定:“救火灾法有专门操作,各车名为消防队。”同年八月,清政府将接管的原天津“都统衙门救火会”改为“巡警总局消防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消防队”的名称,也是由中国政府领导的第一个近代消防队。

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意大利侵略军招募华人组织了官办救火会,随后英租界也组织了天津志愿消防队。1902年清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救火会便交由中国监管,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这是中国第一支消防警察队。

次年,北京也组建了消防警察队,随后哈尔滨、保定、南京、昆明、广州、沈阳、长沙等地相继组建消防队。这些消防队从初建起均由当地警察厅、局直接管辖。

1928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内政部,部内设警政司,为最高警察主管机关。同时改称警察厅为公安局,分设于省市县政府所在地。

1929年又规定各市县一律组建消防组。直辖于该市县公安局,并允许商民团体自办消防,受市县公安局的监督指挥。除公安局直属和民办的消防组织外,在特种警察中有的也设有消防队。

1932年国民政府铁道部为统一路警管理设立路警管理局,各铁路局分设警察署,规定铁路主要处所设置消防队,隶属该路警察署,维护铁路消防安全。

名词解释

激桶

古代用于救火的扬水器,英文叫泵浦,现代语称为水泵。用铜质材料制造激桶始于清代。激桶分为上下两节或三节,上细下粗,伸展开之后约有2米长。使用的时候由人力加压使水射出,水源则由专职的挑夫挑水供应。激桶还有很多名称,如(手压)唧筒、水铳、汲桶、机桶、水柜、水龙、吐水龙、太平龙、人力龙、洋龙等。那时皇宫中主管灭火的机构叫做激桶处。

日本侵华期间,在北京大量搜劫铜铁制造杀人武器,其中包括故宫的100多具铜质激桶。所以故宫现在仅藏3件,另外,北京警察博物馆也有这样的收藏。

链接

大清国产“激桶”曾经出口高丽

清雍正年间,有位叫许远的高丽国使节,曾在北京看到了激桶这种救火器的神奇功效。回国后他禀奏国王,表示要向中国购买此物。清政府得知此事,为了显示其天朝大国的气派,向高丽国的皇宫赠送了数台救火激桶,这可能是中国最早出口救火设备的记载。消防大队驻扎“国博”现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设在公安街18号,即天安门广场东侧的现中国国家博物馆所在地。消防大队下设7个中队,共有警员约319人,消防车约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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