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9日凌晨,位于厦门杏林杏北路华贸公司旁的一间废旧仓房冒出滚滚有毒黑烟,睡得正酣的附近居民被呛醒。集美消防二中队闻警出动,利用特种消防器材紧急展开排毒救援行动。
凌晨30分许,接到110指令后,集美消防二中队的警灯、警铃全部打开,四部消防车火速驶出车库,赶赴事故现场。经过询问知情人和现场侦察,消防官兵发现,发生事故的废旧仓库共有二层,是原三圈蚊香厂用来存放废弃蚊香的。虽然现场没有燃起熊熊明火,但是,蚊香燃烧后释放出来的大量毒烟,不断地伤害周围四幢数百户居民,也给扑救行动造成了困难。
于是,消防官兵划出警戒线,疏散附近居民。同时,6名战士全副武装,身背空气呼吸器,携带高压水枪进入一层灭火;4名战士架设两节拉梯攀至二层窗台,破拆深入内部进一步侦查火情。随着高压水枪和开花水枪交替喷射火点,燃烧面积逐步缩小。经过不到二十分钟的努力,一层蚊香停止了燃烧,从源头上控制了有毒黑烟的产生,二层消防人员也确认火势没有蔓延开。被疏散居民重新回到住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一层的蚊香部分被烧毁。 消防监督员连夜进行事故原因调查。虽然直接原因尚待查明,但厂方管理人员的责任不可推卸。由于管理疏忽,此处物品摆放零乱,看管人员麻痹大意,消防设施更是年久失修,火灾隐患积累成疾,不可避免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集美区委、区政府,区安监局值班领导,110、120赶到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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