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组织的消防学习培训班上,天山区所辖13个派出所被授予消防行政处罚权,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派出所有权审批对单位和个人处以3000元和1000元的罚款。
碱泉街派出所所长王险峰拿着近日出台的《天山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手册》说:“以前消防检查没有统一标准,只能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电器是否老化,现在执法程序规范了,民警对消防检查的种类和程序,通过这本手册都可一目了然,处罚也有依据了。”
据了解,天山区今年1至7月份发生火灾126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39040元。其中因用火不慎、电器、吸烟引起的火灾居多。火灾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居民住宅区、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小场所的消防工作还存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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