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丽水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大排查,以防止类似省内一些城市近期经常出现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在我市发生。
2006年6月以来,省内一些城市的火灾事故呈现出高发、伤亡人多势头。其中,6月17日,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杨家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了3人死亡;6月30日,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佛山村1组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了4人死亡;7月28日,绍兴上虞市一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的储存仓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8月12日,台州温岭市太平街道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了4死1伤等,群死群伤事故在社会中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省内一些城市恶性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丽水市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防患于未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并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单位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定为排查重点。据市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将依法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将依法予以停业、罚款、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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