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人口多,受经济发展制约,多数农村普遍缺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灭火救援力量,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农村火灾形势日益严峻。山西省消防总队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15号文件为主线,着力在消防管理体制建设、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全省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加强消防管理体制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各项职责和任务。总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仔细分析全省近几年农村火灾的基本情况,认真研究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农村消防管理体制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并纳入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总队立足实际,多策并举,在全省范围内自上而下成立了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各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以及教育、文化、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二、加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抗御火灾能力。受历史的原因,山西省大多数乡镇无消防规划编制,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总队把全面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要求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尽快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朔州市政法委将农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制考评体系。大同市政府要求所有村镇建设、村镇引水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通讯设施建设、农电改造、道路建设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乡村建设同步实施。临汾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市经济发展较快的16个重点镇要在2006年底以前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农村消防救援体系。全省各地立足实际,围绕着力提高农村扑救初期火灾能力这一根本目的,积极探索多方筹资、共保安全的多种形式农村消防队伍建队模式。运城市在林区结合地带,通过村民委员会将村民相对集中的住户和护林员组织起来,成立多支义务消防队,进行联户联防,明确火灾报警信号,一旦发生火灾,则鸣号召集附近村民一起灭火。汾阳市演武村根据驻村企业较多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特点,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出资、消防指导的方式组建了义务消防队,购置了一辆小型消防车和必要的消防器材。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广大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状况,全省各地积极发动有效的社会力量和宣传媒体,大力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古建筑”工作,充分利用乡镇电影院、电影放映队、村办文娱演出队、农村广播、乡村小报等现有的组织和设施,以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同时,各地还积极组建农村宣传消防网络,在各行政村配备义务消防宣传员,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走向深入。阳泉市以设置固定宣传栏和公益广告的形式,投入资金2万余元购置了以家庭防火内容为主的消防宣传瓷砖贴画200余套,张贴于农村、社区显要位置。临汾市以基层派出所、警务站、村委会为宣传前沿阵地,向村民发放警民联系卡,分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并有针对性地对木材加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有力地提高了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作用。为切实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以及管片民警“一警多能”、贴近群众、熟悉村情的优势,总队进一步加大了对派出所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着力提高派出所民警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民警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派出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火灾报告、奖惩等内容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基本状况、消防管理制度、总结记录、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消防工作档案。各派出所按照定人员、定制度、定职责的原则,实行派出所行政领导负责制,由一名所长或副所长分管农村消防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民警,具体负责辖区农村消防工作。各派出所结合各乡镇每年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民大院、易燃建筑棚户区、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用火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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