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促进全省消防部队官兵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推进警务督察工作社会化进程,河南消防总队纪委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聘请100名省级特邀督察监督员。
此次聘请特邀督察监督员由各省辖市消防支队在省内的全国、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市、县(区)直机关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国家、省级派驻机构、社会团体、新闻单位、重点行业和知名企业中聘请产生。
此次特邀监督员的条件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消防法规及部队有关规定,能够了解、关心、支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善于联系群众,主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河南总队要求:
一、特邀督察监督员要具有代表性。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占各单位上报人数的50%。二、特邀督察监督员要具有广泛性。各单位上报的特邀督察监督员中基层县(市、区)的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上报总数的30%,并尽可能聘请街道办事处、新闻媒体等与基层群众接触广泛的单位和政法、纪检、监察、教育、部分企业等部门的负责人。
三、河南总队将从中选出100名聘为省级特邀督察监督员,颁发聘书;对未被聘请的上报人员,各单位要聘请为本单位特邀督察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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