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获悉,针对出租房火灾隐患问题,我市消防部门将联合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对出租房进行专项整治。其中,将用九项标准检查出租户所在建筑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等情况,重点放在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
这九项标准是:
一、必须设置首层直通天面的楼梯,且楼梯宽度不少于1米。每层是否设置安全出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二、楼梯首层应当直通室外并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楼高3层以上且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屋必须设置两座楼梯;
三、厨房必须单独设置,且不能设置在通道上;
四、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每套出租房都必须配置灭火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要设置2个出口;
五、人均居住房间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
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
八、不得在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的床位;
九、6层以上的出租屋要设置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室内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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