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上世纪八十年代,人们首次发现南极上空的臭氧层出现巨大的空洞,进一步研究表明,造成臭氧空洞的主要原因是人类大量使用的氟氯烃物质。排放到大气极大地损耗了臭氧层。其中就有包括正在大量作为灭火剂使用的卤代烷灭火剂。臭氧层的耗减,会使其阻挡宇宙中紫外线的功能明显降低,这样当我们遭受越多的紫外线辐射时,就会引起皮肤癌和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也会使地球上其他生物和植物同样遭受极大的影响。
由此,国际社会分别于1985年和1987年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议定书中规定签约国要限制生产和消费5种CFCS(即CFC-11、CFC-12、CFC-113、CFC-114、CFC-115)和3种哈龙(即哈龙1211、哈龙1301和哈龙2402),议定书自1989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中国面临的问题
在各国一致签署了蒙特利尔公约协定后,卤代烷灭火系统和其他项氟氯烃一样,在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遭到全面禁止。中国于1991年6月正式加入议定书,做为蒙特利尔公约协定书的签约国之一,就要履行合约,为保护全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作出不懈的努力。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正是社会主义建设之初。卤代烷在当时中国的消防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议定书签约国在1990年的伦敦会议和1992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对议定书进行了修正。在修正案中,扩大了控制物质的范围,提前了控制时间。除原来两类控制物质外,增加控制其它全氯氟烷、含氢氟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氯仿等,使控制物质总共有8类89种。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大环境下,为了不影响消防能力,中国开始积极进行哈龙替代物的研究开发,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如“中国消防行业哈成龙整体淘汰计划”。
超细干粉的研发及其影响
按照“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的基本精神,公安部消防局和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在1996年7月5日,以公消[1996]169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发出关于印发《哈龙替代品推广应用的规定》,允许暂时先使用一些二氧化碳和惰性气体灭火系统代替哈龙灭火剂。
2001年5月,武汉的科研人员应用国内外最新技术,历经6年刻苦攻关,完成了超细干粉灭火剂及其系列产品的研制。并通过了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组织的新产品鉴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产品被列为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获得国家专利(专利号:ZL01252411.5 ZL01252784.X),超细干粉灭火剂对大气的臭氧层耗减潜能值(ODP)为零,温室效应潜能值(GWP)为零。成为国内哈龙灭火剂替代品研究的最新技术成果,属国内首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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