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日趋繁重的形势需要,由公安部负责编制、公安部消防局具体承担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本)》,日前已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消防站建设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对规范和加强我国城市消防站建设,使其进一步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提升灭火抢险救援实战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城市消防站建设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现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自1999年1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消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日趋增多,消防部队职能不断拓展和灭火救援任务日趋繁重,现行标准的部分内容已明显滞后,一些主要指标已明显偏低,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为此,2004年建设部专门立项安排修订工作。
2005年11月,公安部消防局与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联合在杭州召开了专家审查会,对此标准修订稿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审定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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