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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居委会的灭火器要付90元使用费?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2-27 00:18 出处:重庆商报 编辑:@iCMS
大楼过道发生火灾后,居民使用居委会为大楼配备的灭火器奋力扑灭大火,哪料居委会以使用公家财物为名向其追讨灭火器的使用费,“我为了大家的安全救火难道有错吗?”家住渝中区小什字筷子街63号楼的居民张先生为此拒

大楼过道发生火灾后,居民使用居委会为大楼配备的灭火器奋力扑灭大火,哪料居委会以使用公家财物为名向其追讨灭火器的使用费,“我为了大家的安全救火难道有错吗?”家住渝中区小什字筷子街63号楼的居民张先生为此拒绝付钱。


火势蔓延两住户端起灭火器


据参与救火的居民张先生介绍,17日凌晨三点钟左右,他正在居民楼下收拾垃圾,突然发现一楼由原垃圾道改建而成的储物室燃起大火,火势很快蔓延到过道。他大声呼救后,大楼里的居民纷纷跑到楼下躲避。这时,楼上的住户田先生下楼后,立刻跑到过道边拿起一罐灭火器就开始扑火,在田的带动下,张拿起另一罐灭火器帮忙灭火,两人共用了4罐灭火器。消防官兵随即也赶到现场救援,经过2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终于将大火扑灭。


居委会人员多次上门追讨赔偿


张先生说,当时大家称赞他俩见义勇为,不料几天后,罗汉寺居委会一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声称居民楼的灭火器是居委会统一购买的,既然他用来灭火,就要赔偿90元使用费,用来添加灭火干粉。“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救火,避免火势蔓延到别的住户家,到头来还要赔偿灭火器。”张先生气愤地说,由于他拒绝赔偿,居委会的人便三天两头上门追讨。


据罗汉寺居委会刘主任称,去年,居委会为保障辖区消防安全,购买一些灭火器放在居民楼里备用。由于着火地点在张家储藏室及旁边过道上,张使用灭火器属于公物私用,而田不属于这种情况,为添加灭火干粉,便要求张付90元的使用费。


消防:是否收费存在争议


市消防总队法规科一负责人称,根据现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公共消防设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居民可以无偿使用,但并没有对个人或单位购买的消防设施使用收费进行明确界定,所以此事还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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