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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昭公十八年郑国大火给我们的启示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10-10 08:35 出处:丁显孔 编辑:@iCMS
《左传·鲁昭公十八年》记载:“火作,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大宫。使公孙登徙大龟。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

《左传·鲁昭公十八年》记载:“火作,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大宫。使公孙登徙大龟。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宫,出旧宫人,置诸火所不及。司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欣。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禳火于玄冥、回禄,祈于四鄘。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于诸侯。”


鲁昭公十八年,即公元前524年,宋、卫、陈、郑四国发生大火,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左传》以郑国为例,详尽记载了郑国国君子产处理火灾时的具体措施和施政方案,子产处理国家危机的具体做法在2529年后的今天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春秋时的郑国位于今天的河南省新郑县一带,这场火灾给郑国带来了几乎亡国的损失。《左传》记载说,郑国的臣民哭了三天三夜,国都内停止了正常的商业贸易,可见灾情的严重。子产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果断的采取了七条措施:


1.疏散和撤离聚集人群,辞退外国使节和人员。《左传》记载说:子产在东门外辞退了晋国的公子公孙;命令司寇把新来的客人送出去,禁止老客人在宾馆中出来随意走动;派商成宫警戒管理后宫的官员,把先宫的宫女疏散出来,安置在大火烧不到的地方。


2.抢救和转移贵重物资、文物、财务。《左传》记载:子产派公孙登搬走占卜用的大龟;派祝史把安放神位的石匣搬到周庙。


3.明确各级官员职责,加强火灾灾情控制和巡视。子产派子宽、子上巡视祭神之处,直到大宫;派府人、库人各自警戒他们的职责范围。


4.加强防卫力量,维护国家的稳定。子产发放武器登上城墙,搞好国防。


5.向国外通报灾情,寻求援助,派行人向诸侯报告灾情。


6.重视灾后重建,《左传》记载,子产在灾后专门派人登记烧毁的房屋,减免他们的赋税,发给他们建筑材料,政府给予很多物资支持和赈济。


7.建立祭坛、祭山、水神,祈祷。


春秋时的郑国是周朝的一个诸侯国,国家很小,类似今天的地级市,但是郑国国君子产在发生严重火灾的情形下,有条不紊的指挥了一场灭火救援战斗,他的这些政策机制体现了我国古代人民的高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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