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报告“新鲜出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大年三十至正月十六的限放时间重新做了调整。
限放时间缩短一天
“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三时,正月初一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处长邹维萍对此调整进行说明,由于16位听证陈述人中有9人建议缩短燃放时间,此前一审时也有委员和人大代表持类似意见,所以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划分了燃放的具体时间段。
“原来是考虑到正月十五燃放时间可能会跨过0时,所以规定是大年三十至正月十六。”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说,在把限放时间改为当晚23时后,正月十六的规定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虽然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吧,但中国人就没有过正月十六的习俗。”
五环为界未改变
另外,法制委员会继续保留了以五环为界的限放区域。“将五环路以内的地区划定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是比较符合本市目前城市发展的实际,从总体上看,是合理、可行的。”邹维萍认为,此前听证会上,多数听证陈述人也赞同以五环路为界圈定限放区的规定,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
结婚放炮没戏
随着对草案第十条“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加上了“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这几个字后,城区居民想搭“禁改限”顺风车,在结婚时放炮的念头算是彻底画上了句号。
为避免歧义的产生,此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草案第十条进行了修改,只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才算数。
“我们认为,不宜把禁放的口子一下子开得过大,这不利于法规的执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认为,“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不向民间开放,还是出于维护法规的严肃性,避免将禁放的范围扩得太大,反而不好操作。
烟花爆竹“解禁”考验北京人素质
明年春节将成为检验北京人守法素质的一道关槛儿。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报告中显示,燃放时间已划分了具体的时间段。这无疑会增加守法和执法的难度。
“禁改限并不意味着执法力度的减小,也不意味着执法难度的减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索连生强调,划分燃放时间后,更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同时,对燃放烟花爆竹市民的守法意识是一次大的考验。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表示,要想在23点后消灭炮声,除了加强执法力度外,关键在于市民守法意识的提高。“我们是开门立法,可以说这部法规是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制定的。”
修改后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将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上进行表决,不出意外,该法规将获得通过,明年春节将成为这部“民意法”民意测验的第一关。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