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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车用自动灭火装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9-02 15:19 出处:慧聪消防网 编辑:@iCMS
一、前言 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发生的209起机动车火灾中,近200起是自燃,其中有127起系电气原因所致,占了机动车火灾的六成。天气变暖后,个别司机不注意汽车保养,行驶中汽车机油挥发造成机件磨损,电路出现各种问

一、前言


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发生的209起机动车火灾中,近200起是自燃,其中有127起系电气原因所致,占了机动车火灾的六成。天气变暖后,个别司机不注意汽车保养,行驶中汽车机油挥发造成机件磨损,电路出现各种问题,导致火灾发生。另外,随着车辆逐年增多,驾驶员成分多元化,防范事故意识淡薄,一些人对汽车保养不及时,也成为汽车自燃事故的主要原因。


1、车用灭火装置发展趋势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车辆配置灭火器没有明确规定,法规的空白使得车用灭火器成了一种可选配置,对于车辆厂家来说,不想因为配置自动灭火设备而增加汽车的生产成本,所以厂家给新车装配自动灭火设备的几乎空白。


购车者也大都对火灾存有侥幸心理,加上购买灭火器(安装自动灭火装置)还要额外花去一定费用,在没有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大都不愿加载。


2、车上配备灭火器势在必行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交通运输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汽车作为客货运输工具,近年来呈迅速增长之势,极大地推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和方便了人民生活。


但是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汽车火灾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发生各类汽车运输火灾6800多起,死1641人,伤291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1997年共发生交通运输火灾258起,其中汽车火灾240起,死18人,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9551696元,占交通运输火灾总数的90%以上。因此,加强汽车火灾的预防刻不容缓,必须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手段遏制汽车自燃火灾的发生。


二、汽车自燃的定义


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火灾是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自燃则是车辆损失险的除外责任。在1998年之前,车辆保险条款对于自燃并没有具体的描述和定义。因此在一段时间内,由于自燃导致的保险纠纷不断。


保监会在保监发(2000)16号《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规定中,对“自燃”作了定义:“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火灾。”而很多保险公司现在都设有自燃损失险,作为主险———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但并不是只要投保了自燃附加险,一旦车辆着火,都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一般的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如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自燃,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三、汽车自燃实例


每年六月至九月是汽车自燃事故多发阶段。尽管汽车自燃并非常见现象,但也常有发生,特别是公交车如果发生自燃其后果更为严重;所以,除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外,重要的是要配备自动灭火装置才有备无患。下面是发生于四川的一起公交车自燃的典型实例。(见2005年08月28日成都晚报)


[2005年8月27日清晨,一辆27路空调公交车在行驶到一环路西一段菊乐路口时,车“尾巴”突然蹿出大股火苗。偌大一辆汽车迅速被蔓延的火苗吞噬,伴随着浓烟燃起了熊熊大火。最终成了个铁架架。乘客和司机早已幸运地逃生。


大约是清晨7时50分,天空还下着淅沥小雨。这辆牌号为川A05478、红色的公交车正沿着一环路从百花潭向高升桥方向行驶。坐在最后一排座位的任师傅突然发觉屁股发烫,他摸了摸凳子和椅背,“妈呀!都烫手了。”


这时,车已行至菊乐路路口附近,任师傅赶忙跳起来,朝着司机大喊一声:“是不是要燃火了!这里好热啊……”


司机赶紧停车;乘客们吓得大喊开门,然后急忙冲下公交车。


“乘客们刚下来,车子就燃起好大的火了!”任师傅和其他乘客站在路边,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公交车司机飞快地提起车上的灭火器冲到车尾,但被烈火逼退。


大火迅速蔓延,“呼呼呼”地吞噬了整个车身。


公交车的油箱就在车尾,持续燃烧可能引发爆炸!由于正值交通高峰期,交警赶紧对一环路西一段实施交通管制。同时,消防8中队官兵飞速赶来,架起水枪就朝火球喷。为防止爆炸,另外一辆泡沫车绕到公交车车尾灭火,并不停地朝油箱喷水降温。


十多分钟后,两支泡沫水枪很快将公交车火势控制,但这辆豪华巴士已经成了光架架。]


上述事例不难看出,客车上虽然配备有灭火器,但在实战中根本取不了作用,特别是后置式发动机客车,一是着火难发现,发现了后就是火灾了,根本灭不了;二是即使发现早,但人工灭火很难接近,且非常危险,只有安装自动灭火装置才是唯一的办法。


四、汽车自燃给车主带来得诸多不便


汽车自燃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公交车辆,如果发生人员(顾客)伤亡,其损失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不入保险的话,即使是单位,也可能就因为一起事故而破产。如果选择入自燃保险,保险公司的赔偿很难到位,鉴定事故、评估损失、索取赔偿程序、责任认定的条例、法规等均不完善;实际上,有很多汽车自燃事故无法认定谁赔偿,用户没有维权条例和法规的保证,得不到起码的赔偿!他们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们还是以一篇文章来说明)


[《江南都市报》刊登了一篇《“汽车自燃”找谁赔》的小文章。其内容在浓缩信息中已经很明白了。汽车自燃事故不少,是有个要找谁赔的问题。但《江南都市报》回答消费者问题的律师,可能对汽车了解得太少,于是他的回答简单得让人看不懂。这里,且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律师的回答,将自燃分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进行改装的单位自己赔,第二种情况是汽车厂同改装单位一起赔。报纸上的原文是:“第一,如果自燃是由于汽车改装而引起的,那么应该由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本案中是厂家的特约维修点改装的,那么应该由厂家和维修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如果自燃不是由于汽车改装引起的,与改装无关,那么虽然厂家在质量担保条例中有免责声明,根据《合同法》和《消法》的相关规定该加大消费者义务,减轻自身责任的声明无效,因此厂家仍应承担责任。”


报纸上这个说法,说穿了,该案例就是无论如何都应该由汽车厂或者改装实施单位赔。但是,汽车这么复杂的东西,会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而导致一些问题,其中包括自燃。律师显然忘记了汽车出事的因素中,还要考虑消费者本身。改装过后又用了半年,这半年里是否会出现一些引起汽车自燃的因素?律师凭什么断定责任只在于汽车厂或改装单位呢?因此,《江南都市报》请的这位律师说的外行话,其参考性要打折扣。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汽车自燃事故越来越多。汽车自燃往往来得突然,后果严重。懂点汽车的人应该很容易想象,在处理汽车自燃事故时,我们经常要面对一个很要命的现实:自燃的汽车往往烧得千疮百孔,甚至烧得只剩下一堆废铁(例如上述实例是“自燃烧毁”),寻找其自燃的原因难度极大,要断定是否汽车厂与改装单位责任,其实很不容易。另外,目前国家并没有制订一个法律,规定汽车购买后(或被改装后)某个期限功某个行驶里程内发生自燃事故肯定由汽车厂或改装单位赔。但从公平的角度来说,在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况下,汽车厂和改装厂应该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既然如此,律师针对上述案例只提出两种责任认定结果,非此即彼,不见得说得通。另外,《江南都市报》文中还有个疑点。一方面称消费者购车后在“经销商处”对汽车做了一些改动,另一方面,又说改动是在“特约维修点”做的。经销商与特约维修点可能重叠,但也可能是两家。究竟是谁改动的?汽车厂是否授权?这个事情都没说清楚,律师更不好大了胆子提什么参考意见了。]


从上面的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入了自燃保险,要求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多么困难和麻烦;既然如此,我们面对汽车自燃,要防患于未然,那就是在最容易着火的发动机舱加装自动灭火装置。


五、汽车(公交客车)自燃原因分析


是什么原因导致汽车发生自燃现象?从目前车辆自燃起火的原因分析,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车辆缺乏维修保养,线路老化,电气绝缘部分破裂,造成短路自燃起火;二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在碰撞中由于受到撞击使油管或油箱受损,造成汽油外漏遇火花爆燃;三是有些汽车司机,私自加装一些防盗、报警、DVD机、音响等电器设备,这样无形中就加大了车辆的用电负荷,有些电器设备开启时电流过大,更容易引起车辆自燃起火等。


六、汽车(公交客车)自燃的防范及解决办法


⑴汽车(公交客车)自燃的防范:


行车中车辆突然起火多会有一些预兆,比如加速突然感到乏力,制动踏板力度突然变轻,或是带有转向助力车辆方向盘突然变重,都有可能是燃油油管、制动液油管或动力转向油管发生泄漏。此时应立刻靠边停车熄火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如果行车时进气扇处于启动状态,油料泄漏后车厢内多能闻到味道。而在火灾刚刚发生的暗燃阶段,车厢内也会闻到明显的焦糊味。


⑵汽车(公交客车)自燃的解决办法:


1、“心细”是第一防线。出车前,要经常查看低、高压电路是否短路、漏电、松动;检查化油器是否回火、油路是否漏油、排气管是否放炮,如有问题,应立即检修;保持蓄电池通气孔畅通也很重要;还要注意,年久车辆要及时更换线路,否则漏电会引燃漏油;驾乘人员养成良好的习惯也很重要,如不在车内抽烟等等。


2、沉着处理化危机。一旦发现汽车失火,不要惊慌,马上停车熄火,切断油源,关闭油箱开关和百叶窗,并立即离开车厢。如果车厢门无法打开,可以从挡风玻璃处脱离。如果着火范围较小,可用车上现有的物品进行覆盖。如果着火面积大,又无灭火器材,火情危及车上货物时,应在扑救的同时,迅速把货物从车上卸下。但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做好油箱防火防爆工作。若汽车失火危及周围群众或引起更大灾害时,在灭火的同时,汽车必须驶至安全区域。


3、发动机起火勿掀盖。如果发动机舱内已经起火,车主切记不要莽撞打开机盖灭火,因为此时前机盖温度往往高达数百摄氏度,极易烫伤手部,而且机盖打开后大量氧气涌入,很可能导致火势瞬间增大;这时即使是有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只能是望火“兴叹”了,须等到消防队的专业消防设备来扑救。


4、不乱放易燃易爆物品。一次性打火机制作工艺粗糙,在烈日曝晒下车厢内局部温度可能高达50℃以上,很可能造成打火机爆炸引发火灾;而杀虫剂、内饰清洁剂、柏油清洗剂等喷雾器内同样饱含易燃气体,受热时也可能发生爆炸。


5、解决办法最好的方案是在发动机舱加载车用自动灭火装置(特别是后置式发动机的客车),发动机舱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安装超导超细干粉车用自动灭火装置,即可消除火灾隐患。


七、车载自动灭火装置介绍


为了有效的杜绝车辆自燃,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是交警(消防)对车辆检查的主要项目,以往传统的车用灭火器罐体内填充的通常都是ABC干粉,在设计上与一般的家用或办公场所使用的手提灭火器没有什么区别,当火灾发生时,必须有乘客或司机亲自操作,用手拿起瓶体,对准火焰进行喷射。一般当火灾发生时,多数人都惊惶失措,仓惶逃生,即使能勇敢的拿起灭火器的人也可能因为使用方法欠妥而不能很好的将火扑灭。并且,据了解,车辆起火部位多发生于车辆发动机舱内部,而且现在运营的公交车多为后置发动机,一旦发生火情很难及时发现,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群死群伤事故,且社会影响较大。


2003年,国内研发了第二代车用灭火装置(脉冲超细干粉车用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内填充(ABC)超细干粉(平均粒径10-20微米)。这种形如圆喇叭状的金属灭火器被安装在发动机的上方,只要机舱内出现明火,灭火装置就会因明火而自动启动,喷射出干粉将火扑灭,这种灭火器成功的将人和火灾分离开来,遇火自动喷射释放灭火剂,能有效的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但是该装置在喷射出灭火剂的瞬间伴随又巨大的爆破声,不仅容易使人的神经受到一定程度的刺激,同时,在灭火过程中,由于冲击力巨大,也容易对车身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使车辆的引擎盖凹凸不平,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如何有效的克服上述弊端,成了众多消防产品生产厂家竞相开发的产品。2004年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研制成功一款新型无声车用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与一般车用灭火器相比主要有如下优势:


1、最突出的优势——该车用自动灭火装置采用氮气无声启动,将灭火装置固定在车辆易起火的上方即可。当遇明火时,其超导感应线将信号自动传递给装置,装置迅速作出反应,释放出超细干粉高效灭火剂,将火灾迅速扑灭,其启动方式为无声启动,不会伴有爆炸声,安全、高效、环保,能把火灾的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2、其装置内填充的是获得国家专利的超细干粉高效灭火剂(平均粒径小于5微米),该灭火剂的灭火效率是目前世界上已查明的灭火剂中,灭火浓度最低,灭火效能最高,灭火速度最快的一种。单位容积灭火效率是哈龙灭火剂的2—3倍,是普通干粉灭火剂的6—10倍,是七氟丙烷灭火剂的10倍以上,是二氧化碳的15倍。


此外,该灭火剂对人体皮肤无刺激,对保护物无腐蚀,无毒无害。灭火后残留物易清理,可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各种场所,用以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设备火灾。是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和国家及省部级奖励;是湖北省消防协会的重点推荐产品,已在武汉公交集团等多家后置式发动机客车用户应用,用户反映非常好。


八、结论


抓好汽车防火工作的关键是要选择好灭火产品,在汽车(特别是公交客车)上加载无声、安全、环保的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一台公交客车的价值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再加上众多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仅需要一至两千块钱的灭火装置就能防患于未然,从任何方面考虑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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