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配合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产品质量年活动,江苏宿迁市出台《宿迁市举报火灾隐患奖励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办法》。
办法规定,对在全市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自5月20日至12月31日)举报火灾隐患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奖励分为两等五级,举报较大和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经营窝点的奖励金依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级。对同一火灾隐患或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该《办法》还承诺,公安消防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同时对群众举报的各类火灾隐患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将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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